一、北京最低线基数生育险生育津贴数额
(一)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为:生育津贴 = 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天数。其中,产假天数为生育津贴发放天数,正常生育为128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个加15天。
并且,自2021年11月26日起,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60天,所以现在女职工生育的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 + 60天奖励假 = 158天。
另外,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规定。
(二)关于最低线基数的规定
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
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三)举例计算
假设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x元,若某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0.6x元,就按照0.6x元计算生育津贴。例如,按照158天产假计算,生育津贴 = 0.6x÷30×158。如果知道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具体数值,就可以得出按照最低线基数计算的生育津贴具体数额。
二、北京生育津贴领取线上申领流程
(一)申领时间与平台
- 时间:目前有不同的申领时间规定。例如,用人单位可于每月4日 - 25日(6:00 - 22:00)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领操作;也有规定可于线下每月1日 - 20日办理的情况。
- 平台:可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如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者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领生育津贴业务。
(二)具体操作步骤
1、登录平台:按照规定的时间登录相应的平台(如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2、输入信息:根据页面提示输入参保职工相关信息,这包括职工的基本身份信息、参保信息等内容。
3、上传材料照片
- 对于分娩人员申领生育津贴,需要上传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要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一年内有效);还需要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 如果是引流产人员申领生育津贴,也需要提供相应的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4、同意并使用:系统弹出申领告知承诺书时,点击【同意并使用】。
5、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并点击【查询】。
6、津贴发放
- 选择用人单位发放的,单位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给申领职工本人。
- 选择银行代发的,生育津贴款项于申领次月15日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三、北京生育险异地生育医保报销方法
(一)报销范围与无需备案情况
(二)报销方式与材料准备
- 报销方式:费用由单位办理手工报销,本人无法办理。即由参保人员个人先行全额垫付相关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回京后由用人单位到单位参保区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 材料准备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材料
-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 收费票据。
- 处方底方。
- 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者《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电子报盘数据。
生育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 收费票据。
- 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 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者《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电子报盘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