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退休手续
经办人员带退休人员档案资料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审核,再到中心7号窗口办理计发手续,需带资料:
- 《职工手册》;
- 一寸近照1张。
二、企业退休手续
(一)企业人员正常退休手续
1、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在退休职工退休日期前5个月为其办理银行账号采集,办理模块《个人信息变更》;
2、参保职工生日当月,用人单位在《采集软件》中先做四险减员业务,减员原因为办理退休,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再做医疗在职转退休,打印《医疗在职转退休明细表》;
3、单位申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到登记科做退休人员中断预审,登记科负责打印《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情况表》并下卸数据到用人单位U盘上;
4、单位核对《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的缴费信息(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日期等)是否有误:
- 信息无误,养老保险科出具《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给单位;
- 信息有误,由养老保险科核准后,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到社保登记科进行变更,并重新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下卸数据;
5、单位持养老保险科出具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到医疗保险科审核视同缴费年限;
6、单位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医疗在职转退休明细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退休人员社保卡回登记科办理四险二次减员、医疗在职转退休及社保卡同步手续;
7、登记科办理退休职工二次减员后,单位持《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到支付科为其办理退休增加入库手续;
8、退休人员银行领取退休工资。
(二)企业两低参保人员退休手续
到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审核,需带资料(文档未提及具体资料,无法准确回答)。
(三)自谋(自由)职业者办理退休手续
到就业管理处办理,需带资料(文档未提及具体资料,无法准确回答)。
三、符合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人员(企业职工方面)
- 单位填报《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审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经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局审计调研室审批;
- 企业申报职工退休时,需带职工档案、个人缴费结算单,并填好《职工退休审批表》;
- 企业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的,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必须附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鉴定表》;
- 企业申报职工按工种办理退休时,需先经批准确认,可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后,再行打印个人缴费结算单和填写《职工退休审批表》。办理退休审批时,要携带职工档案并填好《职工退休审批表》、《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并提供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件,在职工档案中要有《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