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社保政策,针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缴费未满15年的情况,处理方式需根据户籍和缴费年限等条件进行区分。以下是具体解决方案:
一、北京户籍人员
- 延长缴费至满15年
- 若企业继续留用,可由单位申请办理延期缴费,无需中断社保。
- 若企业不留用,需携带身份证、档案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服务中心或街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延缴手
二、外埠户籍人员
需满足条件:在京缴费年限≥10年,且账户为“一般账户”(非临时账户)。
- 延长缴费
- 由原单位预约社保中心办理《外埠户籍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证明》,再至单位注册地所属街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延缴手续。
- 若在京缴费不满10年或属于“临时账户”,需将社保关系转回户籍地或其他符合退休条件的城市,按当地政策补缴或延缴。
三、其他处理方式
1、一次性补缴(特殊情况适用)
- 2011年7月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2023年新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从未参保群体一次性补缴。
2、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若无法继续缴费,可申请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3、终止社保关系
- 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但无法享受养老金。
四、办理材料与流程
- 所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缴费证明、档案(如有)等。
- 办理地点:各区社保中心、街乡便民服务中心或通过“京通”小程序线上办理。
- 注意事项:2024年7月起,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6821元/月,需按最新标准补缴。
五、建议
- 优先选择延缴:延长缴费可保持社保连续性,退休后待遇更高。
- 咨询属地政策:外埠人员需确认待遇领取地规则(如最后缴费地满10年优先)。
- 关注补缴新政:2023年后部分群体可灵活补缴,建议咨询社保局获取最新信息。
如需具体操作指导,可拨打北京社保热线12333或访问各区社保中心及专业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