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是多少天?谈到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核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和女职工的实际休产假天数有什么区别。
自北京2016年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在职缴纳职工社保五险的女职工,享受158天(顺产)的休产假待遇,比之前新增30天的生育奖励假期。
但是北京医保给女职工核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是按128天(顺产),新增的30天的待遇原则上是由女职工社保所在公司保障,例如发放这个月的工资等,但没有强制要求公司执行,因此这个月的发放情况需要和公司协商,根据公司规定执行,毕竟一般情况下,在休产假期间也没有参加实际工作。
如果女职工生孩子分娩时是施行剖宫产手术等难产方式生育的情况,在顺产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即剖宫产等难产对应的产假天数是143天,生育双胞胎的时候158天产假,多胞胎的,每多生一胎在双胎基础上加15天。
以上产假天数默认是已婚领证的女职工,未婚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各种情况均比已婚少30天北京市奖励假期。
另外,发生流产的女职工,是按具体的孕周数来核算产假天数,因此这种情况诊断证明必然注明孕周数。
按不同阶段发生流产的情形:
16周(4个月)以内的是15天产假;16周(4个月)以上,28周(7个月)以内的是42天产假;28周(4个月)以上的最低98天(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材料判断),最终材料提交,以医保审核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