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生育保险政策,缴纳满7年社保且符合连续缴费条件的参保人,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的具体金额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1、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生育当月缴费基数为准。
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单位平均工资,按个人基数计算;反之按单位平均工资。
2、产假天数
基本产假:98天(国家规定)
北京奖励假:30天(合计128天)
难产(剖宫产等)额外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示例:若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1万元,顺产可领取:
10,000 ÷ 30 × 128 ≈ 42,666元;剖宫产则为:10,000 ÷ 30 × (128+15) ≈ 47,666元。
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门诊产检费
上限3,000元,需手工报销。
2、住院分娩费
实时结算(需持社保卡和生育服务单):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4,800元,一级4,750元
剖宫产: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5,600元,一级5,550元
手工报销:未实时结算的需提交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缴费条件
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可直接享受津贴;不足9个月的需在分娩后连续缴满12个月补支。
2、材料准备
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诊断证明、费用单据等。
3、单位责任
生育津贴由单位申领后发放,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
四、总结
生育津贴:约4.2万~4.7万元(以月均工资1万元为例)。
医疗报销:门诊+住院最高约8,000元(顺产)或8,800元(剖宫产)。
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缴费基数、分娩方式及医院等级计算。建议通过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