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必备材料
身份与户籍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申请文书:职工本人签字的《退休申请书》(无固定格式,需手写或打印);
加盖公章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准表》一式六份;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费情况表》(需从社保系统下载打印)。
档案材料:职工人事档案原件(无人事档案者需提交《以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明》)。
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因病提前退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女职工岗位认定:按非管理岗位退休的女职工,需补充劳动合同及岗位协议,证明岗位性质。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除基础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备案的单位特殊工种名录、《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及原始工种记录(如工资表显示工种津贴)。
曾领取失业金人员:《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三、单位需提交的辅助文件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社保登记证(现场查验);
退休证办理用的近期两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
材料预审的重要性
档案工龄认定、缴费年限核算等环节易因历史记录缺失(如军龄证明、异地缴费未转移)导致反复补正。信息由月月企服整理,建议单位委托专业机构预审材料。月月企服可协助核对档案完整性,提前修正出生日期不一致、工龄断档等问题,缩短核准周期,避免延误员工养老金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