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资是我国居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到达退休年龄后,不管男女基本上是身体已经无法承受高强度的工作了,这个时候,每月到账的基本工资就成了维持我们老年生活的基本。那么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特别是对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既要熟悉国家层面的退休政策,也需要掌握北京市的具体操作细则。今天月月企服详细介绍关于办理退休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第一部分:基础身份材料——享受退休资格的法定依据】
1.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提供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的清晰复印件3份,确保证件有效期距申办日不少于6个月
曾用名人员需额外提供户口簿"曾用名"页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1.2 户口簿全套复印件
包含首页(户籍地址页)、本人页、变更页的完整复印
集体户口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
1.3 近期免冠证件照
2寸白底彩色照片6张(建议同时准备电子版备用)
照片需符合社保系统采集标准:露眉露耳、不戴饰品、不穿浅色服装
【第二部分:工作经历证明——工龄认定的核心凭证】
这一部分的材料至关重要,工龄的认证直接影响我们退休工资的多少。
2.1 完整人事档案
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需提供密封完整的纸质档案
档案中应包含完整的招工登记表、历年工资调整表、岗位变动记录等关键材料
月月企服特别提示:档案材料缺失可能影响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建议提前半年进行档案预审
2.2 劳动合同全周期证明
私企职工需提供历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合同终止/解除证明需完整连贯,时间衔接无空档
2.3 特殊工种证明材料
从事高空、高温、井下等特殊工种的职工,需提供原始考勤记录、工种认定文件
有毒有害岗位从业人员应提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第三部分:社保相关材料——待遇核算的关键依据】
3.1 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通过"北京通"APP打印近10年缴费记录,其他城市缴纳的,需提前办理转移手续。
异地转入的缴费部分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件
3.2 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2001年前参加工作的需提供《北京市企业职工连续工龄核定表》
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人员应附编制注销证明
3.3 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凭证
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需提交年金账户对账单
年金托管机构出具的权益确认书需加盖业务章
【第四部分:特殊情形补充材料——个性情况的应对方案】
4.1 高级职称人员
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聘任文件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2016年后需满足72学时/年要求)
4.2 延迟退休人员
单位出具的延期退休审批表
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在岗证明
4.3 退役军人
《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退伍证原件及安置工作介绍信复印件
【第五部分:退休手续办理流程详解——分步操作的实务指引】
5.1 退休预审(提前3-6个月)
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退休申请表》
月月企服建议:此阶段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材料完整性审查
5.2 待遇核算(正式退休前1个月)
社保经办机构核算养老金基数
需现场确认《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5.3 正式申办(退休当月)
提交全套材料至参保地社保所
领取《退休证》及《医疗保险待遇告知单》
影响退休资格的唯一因素是社保缴纳年限,所以,月月企服建议大家,我们在年轻的时候,就要提前规划退休事项,确保自己的参保身份是一般账户,想要办理退休的城市累计缴纳满10年,全国城市累计缴纳满15年。同时也要考虑退休待遇的多少,提前考虑参保基数和社会平均工资,确保我们办理退休的资料是可以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