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职员工生育险报销流程可分为材料准备、单位申报、社保审核、津贴申领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条件
1、基本条件
- 符合国家/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 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若不足9个月,需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补支津贴。
2、覆盖范围
- 包括生育医疗费(产检、分娩、手术等)、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二、报销流程
1. 材料准备阶段
所需材料清单:
- 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证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本地户籍)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外地户籍);
- 医疗证明:婴儿出生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书(需含孕周数及分娩方式);
- 费用单据:产检及住院原始收费凭证、明细单、处方(按日期排序粘贴);
- 其他:结婚证、银行卡信息(单位发放用)。
2. 单位申报阶段
提交时间:建议产后3个月内,每月1-20日受理;
单位操作:
- 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 初审材料并加盖公章,统一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
3. 社保审核阶段
- 社保部门审核后,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约1个月内);
- 单位收到款项后需及时发放给个人。
4. 生育津贴申领
- 材料补充:需额外提交《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及夫妻双方签字确认的晚育津贴申领表(若适用);
- 津贴计算:按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顺产128天,难产+15天)。
三、注意事项
- 缴费连续性:若分娩前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津贴由单位垫付,后续补缴满12个月可申请基金补支。
- 材料完整性:门诊产检需一次性提交所有票据,总额需≥1400元才能按上限报销。
- 异地生育:需提供异地医院资质证明及全额结算凭证。
- 男方报销:若女方无生育险,男方不可报销生育医疗费,不能申领津贴。
四、常见问题
- 查询政策:拨打12333或登录北京市人社局官网。
- 材料补交:若遗漏材料需在申报期内补交,逾期需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