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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险报销条件

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报销需满足以下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基础报销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需符合国家或北京市规定,需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现已不用提供此类材料,2021年6月1日起,生育孩子的未婚女职工,正常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

2、连续缴费时间

  • 正常报销: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
  • 补支津贴:若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补支生育津贴,按申报时的缴费基数计算。

二、报销范围及标准

1、医疗费用报销

  • 产前检查:最高限额3000元(实报实销)。
  • 住院分娩:按医院等级定额报销,例如三级医院自然分娩5000元,剖宫产58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如流产、引产、节育手术等,费用符合医保目录的可报销。

2、生育津贴

  • 计算公式: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基础产假98天,难产/多胞胎等增加天数)。
  • 晚育津贴:已无此类政策。

三、特殊情形处理

1、异地分娩

  • 需个人垫付费用,回京后通过单位提交材料手工报销,需提供异地医院资质证明及费用明细。

2、灵活就业人员

  • 需通过存档机构或社区办理,材料与职工一致。

3、男方报销

  • 若女方未参保,男方不可报销产检、住院费用,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四、注意事项

  • 材料时效:建议产后3个月内由单位提交报销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办理。
  • 户籍差异:外地户籍需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同样不用提供了,想办就办,不想办不影响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
  • 单位责任:生育津贴低于工资标准时,差额由单位补足。

更多细则可咨询北京市人社局官网或拨打 12333 社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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