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生育津贴申领政策,所需材料因分娩或引/流产情况、户籍类型有所不同,以下为分类整理:
一、分娩人员所需材料
1. 通用材料
-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官网下载填写);
- 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部分情况需提供,如已婚流产情况)。
2. 户籍区分材料
- 本市户籍: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这类材料以不要求提供; - 外埠户籍: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以及户籍地街道(乡镇)出具的《生育证明》和夫妻双方单位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此类亦不要求提供了; - 外籍/港澳台人员:
无需生育服务证类材料,但需提供身份证明(如护照、港澳台通行证)。
3.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非中文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书》: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及翻译资质证明;
-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基本上用不到。
二、引产/流产人员所需材料
-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必交),已婚要,未婚流产也可以报销和领津贴;
- 外埠户籍需补充《生育证明》(一年内有效),2023年以来都没有这类要求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方式:
- 线上:每月4日-25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交材料;
- 线下:由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发放方式:
- 单位代发:次月中下旬到账后转交个人;
- 银行代发:次月15日直接到个人账户。
3、缴费要求:
- 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或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补支。
四、材料下载及咨询
- 表格下载: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常用下载”模块;
- 政策咨询:可通过“北京本地宝”公众号查询详细指南。
以上信息有月月企服综合自北京市人社局、医保局及官方服务平台,根据实际现场办理经验,文中也予以提示。
很多公司不常接触生育报销和津贴申领业务,对正常的更新了解不及时,仍然按照以前的模板,让员工准备材料,我们现场办理经验告诉广大在职宝妈,不用提供生育类材料了。
生育津贴和生育报销就只需要提供各类费用的发票及对应明细、出院诊断证明、宝宝出生证明就可以了,剩下的就是汇总报盘工作,由有经验的专业办理相关的业务的同事或其委托人,进行报盘工作,生成并打印有单位盖章的文件,一起交医保窗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