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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报操作流程

北京生育津贴申报操作流程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线上申报流程
1、登录平台
  • 通过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或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单位账号(需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经办人账号)。
2、填写信息
  • 选择【生育津贴登记申领】功能,输入参保职工身份证号,选择生育类别(分娩/引/流产),填写产假天数、生育服务单编号等信息。
3、上传材料
  • 需上传以下材料(PDF/JPG/PNG格式,总大小≤1024KB):
  • 分娩类:医学诊断证明书、出生证明、生育服务单。
  • 引/流产类:医学诊断证明书、结婚证、配偶信息。
4、提交审核
  •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系统生成《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线查询审核进度。
二、线下申报流程
1、准备材料

a.通用材料:
  •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分娩类补充材料:
  • 北京户籍:生育服务证或生育登记服务单
  • 非京户籍: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 婴儿出生证明。
c.引/流产类补充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提交申请
  • 由用人单位将材料提交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外籍或港澳台职工需单独说明。
3、审核与发放
  • 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次月中下旬)或个人银行账户(次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1. 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或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补支)。
  2. 需在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四、注意事项
1、时间限制:
  • 线上申报时间为每月1-20日(医保平台)或4-25日(社保平台)。
  • 线下需在生育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
2、材料要求:
  • 非中文材料需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 生育服务单编号需与上传材料一致。
3、政策动态:
  • 奖励产假(如北京新增30天)不计入生育津贴,需由单位补发工资差额。
五、常见问题
  1. 津贴计算: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顺产128天,难产+15天/胎)。
  2. 到账查询:单位可通过社保平台下载《待遇核准表》,个人可通过银行流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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