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在北京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参保职工分娩情况
- 若参保职工分娩前(含分娩月)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例如,某女职工从怀孕前就一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到分娩月时已经连续缴费满9个月,这种情况下她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
- 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例如,女职工在分娩前只连续缴费了6个月,那么生育津贴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 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予以补支。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参保职工的生育行为要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这意味着生育必须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如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数量限制等要求。
未婚生育的规定:对于没领结婚证的女职工,工作期间怀孕生孩子的,自2021年6月1日生育的,单亲妈妈,生育后离异、再婚等情况,都可以和已婚法定三胎内女职工一样,享受生育险报销和领取津贴待遇。以往未婚生育的,只要在一、二、三胎政策线时间上的,现在补领的结婚证的,也可以正常报销和申领生育津贴。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
分娩人员
- 表格材料:需要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 医疗证明材料: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如果是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还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引、流产人员
- 同样要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在网站首页的常用下载模块,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 提供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 提供参保人员《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步骤
线上申领流程(以分娩人员为例)
办理时间:用人单位可于每月4日 - 25日(6:00 - 22:00)进行办理。
具体操作步骤
- 单位登录:单位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有单位网厅版操作说明)→初次登录先单位注册再单位登录。
- 职工信息查询:点左侧菜单栏“网上经办”→职工生育津贴登记申领→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查询”。
- 信息填写:选择“生育类别 (产钳助产、胎吸助产、剖宫产为“难产”;自然分娩为“正常产”;)、生育服务单编码”→点击“填写申领信息”(★号为必填项)。
线下申领流程
- 材料收集与提交:产后3个月内把相关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相关材料包括前面提到的分娩人员或引、流产人员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各类材料。例如,分娩人员要提交《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医学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 单位盖章与签字:或者个人执相关表格(如《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签字。
- 单位申报:单位每月1日 - 2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参保缴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的注意事项
缴费相关
- 要注意生育保险的连续缴费情况,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生育津贴的支付主体。
- 如果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分娩前不足9个月但分娩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由生育保险补支。
- 对于可能存在的补缴情况,例如用人单位整体欠缴的,人员名单进入月报的、做月报补缴,可以补支;个人欠缴小于等于三个月(不包括分娩、引流产当月),补缴可以补支。
材料相关
- 各类材料都需要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如分娩人员和引、流产人员所需的材料有所不同,要准确区分。对于非中文材料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不仅要有翻译文件,还要附上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发放相关
- 生育津贴的发放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选择用人单位发放,单位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给申领职工本人;另一种是选择银行代发,生育津贴款项于申领次月15日发放到申领职工个人账户。
北京生育津贴申领成功案例分享
例如某企业女职工A,在北京工作且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9个月,在定点医院正常分娩。
她所在的企业按照流程,在女职工产后收集了相关材料,包括填写好的《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定点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等材料,通过线上平台于每月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申领生育津贴的申请。
通过线下窗口提交了生育和产检的医疗费用报销材料,如票据及明细、诊断证明、出生证明、报盘生成的加盖公章的汇总文件。
由于她满足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支付的条件,且材料齐全准确,经过审核后,顺利获得了生育津贴。
如果她选择银行代发,那么在申领次月15日就可以在自己的个人账户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如果选择单位发放,单位会在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她。
北京生育津贴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缴费条件方面
- 问:如果分娩当月没有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怎么办?
- 答:如果分娩当月未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这种情况不符合由生育保险支付的条件。
- 问:如果中间有补缴,是否影响生育津贴申领?
- 答:用人单位整体欠缴且人员名单进入月报做月报补缴的、个人欠缴小于等于三个月(不包括分娩、引流产当月)补缴的,可以补支生育津贴,否则可能影响生育津贴的正常申领。
材料方面
- 问:非北京户籍且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分娩或引、流产的,除了常规材料还需要提供什么?
- 答:需要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 问:材料提交后发现有错误或者遗漏怎么办?
- 答:如果在材料提交后发现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联系参保缴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了解是否可以补充或修正材料,按照经办机构的要求进行操作。
发放方面
- 问: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一直未收到相应款项怎么办?
- 答:如生育津贴已审核通过,但相应款项未拨付至单位或个人帐户,申领单位或申领人核实绑定的代发银行卡信息是否有误,看是否有异常状态,银行名称和卡号要一致。重新修改提交后,等待下个打款周期即可。
- 问: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 答:生育津贴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